衡阳市司法局三举措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
2026-02-05 17:07:0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陈梓浪 | 作者:付云杰 | 点击量:7576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付云杰)近日,从省司法厅获悉,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选送6件民事案件,代表湖南省参加司法部案件评查,优良率达83.3%。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、雁峰区法律援助中心、蒸湘区法律援助中心、祁东县法律援助中心、耒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共5个机构荣获2025年全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优秀单位,24名律师、2名基层法律工作者被评为优秀案件承办律师。近年来,衡阳市司法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,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,努力让每一位受援人都能在法律援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
​严抓案件受理指派

为满足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,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,在衡阳市13个法律援助中心设立法律援助“绿色通道”,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、工伤赔偿、老年人维权等案件优先受理、优先审查、优先指派。2025年,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512件,挽回经济损失2100余万元,涉农民工603人次,为农民工讨薪360余万元。

规范案件指派流程,根据案件类型、受援人需求,结合承办律师专业特长科学合理指派,为受援人制定精准的“法律套餐”。优化案件承办律师结构,全市各级法援中心均建立法律援助专业人员资源库,定期邀请省专家库律师开展业务培训,提升承办律师业务能力,最大程度满足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
强化案件质量监管

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流程监督机制,制定出台《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》,明确案件质量监督的内容、标准和方式。通过庭审旁听、案件评查、受援人回访等方式,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全过程进行监督,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。2025年,组织全市法援机构案件评查3次,市、县两级共评查案件3100余件,旁听案件庭审25件,参加全省案件评查优良率达62.28%,较往年同比提升17.75%,全市13个法律援助中心,11个中心优良率超过50%。

注重案件服务效果

积极推行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,为受援人提供一站式、个性化的法律援助服务。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、残疾人等特殊群体,实行上门服务;对情况紧急的案件,先行提供法律援助,事后补办相关手续。同时,加强与法院、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,畅通法律援助工作协作机制。2025年,全市共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95件,办理紧急法律援助案件25件,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共收到受援人表扬、锦旗共35件次,受援人回访满意度达到100%。

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,开展法律援助进企业、进社区、进校园、进高墙等系列活动,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,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影响力。2025年,全市共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36次,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,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.6万余人次。

责编:陈梓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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